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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相信幾件事,所以寫了這樣一本書。

  我相信的第一件事:人具有被故事吸引的本能,不只喜歡聽故事,而且喜歡轉述故事,而且喜歡參與在故事裡。

  故事,班雅明(Walter Benjamin)說得最透徹、明白,是「來自遠方的親身經歷」,點出了故事的兩項特質──故事不是切身、天天可以遭遇的經驗,還有,故事具備有讓人信以為真的能耐,這兩項特質,定義了故事。

  我相信的第二件事:故事沒落了,不是因為沒有好的故事,也不是因為沒有好的說故事的人,而是因為聽故事的人消失了。更精確一點說,我們失去了聽故事的態度,沒有這種態度,再精采的故事我們也無法從中得到樂趣。

  聽故事的人,首先要對日常生活以外的事物,抱持高度興趣。他不能看見每樣東西每件事,都先問:「這跟我有什麼關係?」「這對我有什麼用?」抱歉,故事迷人之處,正就來自其陌生希奇,不是隨便會有用,會和我們發生切身關係的。

  聽故事的人,還得願意相信陌生希奇的事真的發生過、真的會發生。他也不能先抱持了「哪有可能!」「別唬弄了!」的懷疑,去面對所有不在他經驗範圍的事。

  故事沒落,其實是一個社會的警訊,表示這個社會大部分的人,習慣於日復一日重複熟悉的經驗,以為那就是天經地義,不相信在此之外有別種生活,有非常傳奇。這樣的社會,一直在自己有限的經驗中打轉,怎麼可以有什麼創意呢?

  這就是我相信的第三件事──不愛聽故事、不會聽故事的人群、社會,封閉、自我、功利,也就不可能太有創意。

  不過既然人的天性中有被故事吸引的本能,因此我們也就有機會、有可能復活故事,讓「故事意識」沉睡了的人,醒來重新領會故事的絕妙好處,享受故事單純、乾淨的樂趣。從睡到醒,關鍵在於:讓大家比對理解,相較於故事中展現的廣幅人生可能性,我們的現實生活多麼狹窄;相較於故事中的傳奇轉折,我們能夠親身遭遇的生命戲劇何其平淡。換句話說,讓大家轉個大彎,對現實不耐,對故事既羨幕又忌妒。

  「故事意識」有可能被喚醒,可以召喚一批新的「聽故事的人」,這是我相信的第四件事。我還相信第五件事:故事的好處,只能靠故事來彰顯,不可能用說教說理來進行,說理就不是故事,人無法被「說服」去享受故事,人只會在享受故事之中想望更多的故事。所以只能用故事來引領故事,用故事來示範故事的迷人特性。

  因而,這是一本「關於故事的故事書」。用一個接一個故事來說明:喜愛故事是天生的,然而生活的規律反覆磨損了我們對於故事的敏感,同時也就弱化了說故事的本事,如果重新培養了說故事的能力,那就能夠在故事貧乏的時代,刺激創意並創造價值。

  關於故事的道理,三兩句話就可以說完,但是故事本身,各種人間戲劇傳奇,卻可以一直說一直說。

楊 照 二○一○年七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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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沒落了,不是因為沒有好的故事,也不是因為沒有好的說故事的人,而是因為聽故事的人消失了。更精確一點說,我們失去了聽故事的態度,沒有這種態度,再精采的故事我們也無法從中得到樂趣。 聽故事的人,首先要對日常生活以外的事物,抱持高度興趣。他不能看見每樣東西每件事,都先問:「這跟我有什麼關係?」「這對我有什麼用?」抱歉,故事迷人之處,正就來自其陌生希奇,不是隨便會有用,會和我們發生切身關係的。-----

很喜歡這段話~
因為我很喜歡聽故事,也很喜歡那些稀奇古怪,好像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也沒有任何用處的事情,因為我時常覺得,如果某一天當這些看似沒有關聯的事物,碰巧與我們的生活發生了關聯時,那是一件多麼有趣的事情。

啊...午餐休息時間結束了...(待續XD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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